| “十一”国庆节黄金周期间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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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5 12:25 文章来源:堆龙德庆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做好2007年“十一”国庆节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证节日食品的供应充足,和充分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根据拉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堆龙德庆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我局协同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农牧局等相关部门,于2007年9月29日,对我县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了粮、肉、蔬菜、奶制品、饮料、酒、儿童食品等生活用品,防止以次充好、打击了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等违法经营活动。先后抽查了羊达扎西乐声批发部,堆龙农贸市场,平措林卡,康卓林卡等23家从事食品卫生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11条,没收过期果冻5公斤,价值约合人民币100元。监督检查中还发现商户碘盐使用率已达到98.26%,生猪上市合格率99%(除1家私自屠宰外,其余均通过了动植物检疫部门的检疫),牛、羊宰杀合格率100%,农药使用合格率100%,无病死猪就牛、羊。 消费者可以吃上放心肉。
这次检查成果说明了各商家对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同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上得到了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深入人心。食品安全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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